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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tes of childbirth in female cancer survivors
2026-09-21

o 這項來自台灣奇美醫院的全國性族群研究,串聯癌症登記、出生通報及死亡資料庫,追蹤72,929名於39歲前罹癌的女性,評估癌後生育情形。本研究納入72,929名女性癌症存活者,常見癌種為乳癌(29.5%)、甲狀腺癌(18.5%)、卵巢癌、子宮頸癌及結直腸癌。約46.6%診斷時年齡為35–39歲,近半數接受化療。
o 9.8%患者於診斷1年以上後有生育紀錄,5、10、15年累積生育率分別為6.4%、10.7%、13.9%。甲狀腺、皮膚及口腔咽喉癌存活者15年生育率約25%以上,子宮頸及子宮癌存活者最低,約5%以下。
o 經多變項調整,皮膚癌、甲狀腺癌及泌尿生殖系癌生育可能性較乳癌高,子宮頸及子宮癌生育機率最低。15–29歲診斷者生育率較0–14歲高,35–39歲診斷顯著較低。化療者生育率降低約48%。
o 全部生育事件分析發現,癌症存活者生育率約為一般人口的一半(SBR=0.5)。按癌種區分,皮膚癌(SBR=0.77)、甲狀腺癌(SBR=0.73)生育率較接近一般人口,子宮頸癌(SBR=0.26)、子宮癌(SBR=0.27)、乳癌(SBR=0.33)生育率最低。年齡越大診斷生育率越低;化療組生育率最低(SBR=0.35)。
o 台灣年輕女性癌症存活者的癌後生育率顯著下降,尤其白血病、中樞神經系統腫瘤、乳癌及婦科癌症患者受到較大影響。年齡與化療為顯著影響因素。
o 研究結果與歐美國家相符,癌種差異可由預後與治療對生殖功能傷害程度解釋。年輕診斷者具較高生育潛力,隨年齡增長及治療強度增加生育率下降。社會心理因素如生育意願、恐懼復發及經濟顧慮亦非生物學以外影響因素。
o 臨床應加強癌症診治前後的生育諮詢,依據病情討論生育保存方案。台灣政府補助方案有助減少生育保存的經濟障礙,未來可擴大適用癌種。此外,應建立清楚轉介路徑協助患者取得生殖醫學支持並關注治療後生殖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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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生育力保存學會